一方面是国土资源部部署对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苏州市,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防止坐地生财,囤地倒地,拖欠地款;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手对北京、佛山、嘉兴等15个城市进行跨省交叉检查,剑指商品房价格操纵;除此之外,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住建部于12月5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控房地产化和债务化。
方正证券房地产业首席分析师夏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的来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可以分为两种,即调控措施和监管措施,这两者之间有紧密联系,但也有本质区别。具体来看,房地产调控是指在市场规律失灵时所采取的调控政策,直接目的在于引导市场预期,纠正市场失灵;而房地产监管则是规范市场买卖双方市场的主体政策,直接目的在于防止微观主体的不正当行为,诱发市场失灵,进而引发市场风险。今年下半年以来,在房地产调控措施的基础上,再辅以监管措施,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起到了较为积极的推动作用。
展望明年,夏磊认为在住房制度改革上或取得新突破。比如在产权房的探索方面,将重点发展北京共有产权房,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在租赁房的探索上,政策支持可归为几类:一是供给方面:加大租赁用地供给、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房源上,鼓励房企转型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二是金融方面: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租赁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推进REITs试点。三是财政方面:税收优惠、公租房货币化(市场提供租赁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四是法律方面:立法,切实推进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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