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7年10月,全国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9人,同比均下降100.00%。
2017年1-10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22起、死亡86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同比分别下降8.33%和上升1.18%(见图4、图5)
三、较大事故督办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规定,2017年发生的广东从化“3·25”事故、安徽安庆“3·27”事故、广东深圳“5·11”事故、重庆大渡口“6·2”事故、山东淄博“6·19”事故、陕西延安“6·21”事故、内蒙古鄂尔多斯“7·11”事故、广东广州“7·22”事故和广东中山“8·13”事故共9起较大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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