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不够,套路贷来凑
一方面,要快速做大规模来稳固生存的权力,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自身造血能力又严重不足,外部融资能力也存在天花板。除了找个资金实力雄厚的亲爹外,不少长租公寓运营机构便打起了房东和租客的主意,尝试以贷款产品为杠杆撬动金融机构的资金。很多贷款产品,只能以房东和租客的身份申请,于是,针对房东与租客的各类“套路贷”就面世了。
针对房东的套路贷
在长期租赁合同中,房东在未来有持续的现金流入,可以申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房东自己当然没这需求,但公寓运营机构有。于是,一些公寓运营机构打着房东的名义同金融机构签署保理融资协议,房东就被套路了,莫名其妙地贷了一笔款。
正常情况下,公寓运营机构会按期进行还款,房东是无感的。当公寓运营机构资金链断裂或跑路时,金融机构向房东催债,个中套路才浮出水面。
针对租客的套路贷
通常,租客只能接受押一付三,公寓运营机构则希望租金年付,才好占用租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担心双方谈不拢,一拍两散?放心,一些公寓运营机构表面上会妥协,允许租客押一付三,甚至是主动“让利”,押一付一也可以。背地里,则以租客的名义申请一年期的租房分期,提前锁定一年的房租收入,租客每期缴付的租金,则被用来偿还分期贷款。
租房分期本是正大光明的消费金融场景,只是,若借款合同并非租客的真实意思表示,便成了一种套路。
部分放贷机构的“纵容”
从法律的角度,如果借款人对借款协议毫不知情,则不必承担还款义务。对金融机构而言,视同遭遇骗贷风险,需自行承担损失,谁让自己的风控能力不过关呢。
所以,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时,首先会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确保贷款申请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操作套路贷的公寓运营机构而言,要突破金融机构的反欺诈防线并不容易,与金融机构合谋,才是最可行的做法。
这种情况下,放贷机构明知是套路贷,仍然睁只眼闭只眼,自以为只是形式不合规,但贷款并没有实质性风险。一旦公寓运营方跑路,只好自吞苦果。也因为此,与公寓运营机构联合套路租客和房东的放贷机构,多以不规范的现金贷平台或中小P2P平台为主,很多时候,只有公寓运营机构的关联放贷机构愿意做这样“不靠谱”的金融业务。
典型的套路贷在合规层面存在硬伤,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无法吸引正规金融机构,终究是小打小闹。不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小打小闹,也会传染。
当套路成为行业常态
当越来越多的公寓运营机构开始“套路”租客,套路本身便融入到整个商业模式之中,成为这些机构在商业层面竞争的助力。此时,不套路的机构,反倒无法有效参与市场竞争。
为了争抢房源,公寓运营机构需要向房东一次性支付半年甚至一年的租金,按照一般的商业逻辑,公寓运营机构要实现收支平衡,对租客的租金收取应该是押一付六甚至押一付十二。而恰恰有了套路贷的加持,一些公寓运营机构推出了押一付一的租金策略。
押一付一在前,押一付六便毫无竞争力,结果便裹挟着所有公寓运营机构推行押一付一模式,最终成为行业主流。一边是支出端的年付、半年付,一边是收入端的押一付一,倒逼公寓运营机构借助租房分期来实现收支平衡。
对于头部公寓运营机构和持牌金融机构,固然不敢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套路贷,但总能找到让借款人“自愿”签署借款合同的法子,让借款合同看起来合规、有效。
来看一个案例:
小A去某长租公寓租房,被公寓运营机构的“押一付一”政策吸引,早早缴纳了3000元押金。在签订合同时,才发现租房合同里嵌套着一份借款合同,此时的小A有两个选择:一是拒绝签署合同,被告知押金不退回,损失3000元;二是签署借款合同,承担真实的还本付息责任。最终,小A签署了合同。
因为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用户又别无选择,何尝不是一种套路。
既然套路横行,必然风险丛生。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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