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一宗二类居住用地。
挂牌文件显示,编号为珠国土储2018-12的地块,位于高新区唐乐路北侧,宗地面积9895.29㎡,容积率≤2.27且>1.0,绿地率≥33%。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2440.88平方米。配套商业可自行调节是否设置,建筑面积占住宅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3%-5%。
地块起始总价1.7亿,单价约7575元/㎡;最高限价总价2.5亿,最高限价楼面价约11140元/㎡。
值得一提的是,地块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下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执行《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相关规定。
地块所建单套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地块建成后,高新区管委会可直接委托竞得人管理和经营共有产权住房,也可另行委托,被委托单位称为住房管理单位。如另行委托,竞得人须在该地块综合验收合格后90天内将项目30%产权无偿移交给住房管理单位。
地块所建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对象为高新区主园区内主导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规定条件的人才,配售对象核准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地块所建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由个人与住房管理单位按份共有,个人持70%份额产权,住房管理单位持30%份额产权。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支付住房总价款的70%。
地块及地块所建建筑物的的使用、开发、销售、产权初始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等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管。
地块须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竞配建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并由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高新区管委会。
地块的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两年内。
据悉,该地块将于2018年9月5日10时进行竞拍。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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