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5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P(2018)41号地块竞买条件:
1. 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2. 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后三个月内进行项目开工;
3. 竞得人需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8330平方米给市政府。提供的住宅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取得市政府指定部门同意。
(二)P(2018)43号地块竞买条件:竞得人需提供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39954平方米,由市政府以5788元/平方米回购。提供的安置住宅方案(含套型、面积、位置等)需取得市政府指定部门同意。
G(2018)19、20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取得所在园区管委会对竞买人拟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州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6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6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1月1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9时至2018年11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来源: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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