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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文整顿投机炒房 重庆: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

来源:房掌柜  整理 柳州房掌柜  2018-08-16 11:54:38
[摘要]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各地调控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近日,深圳、重庆不约而同发文,对投机炒房行为出手。前者是10大部门联合发声,明确整顿投机炒房、开发商及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而后者,则是公安发话将介入楼市, ...

  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各地调控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近日,深圳、重庆不约而同发文,对投机炒房行为出手。前者是10大部门联合发声,明确整顿投机炒房、开发商及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而后者,则是公安发话将介入楼市,炒房有可能上升为犯罪行为。

  深圳发文整顿投机炒房

  8月14日下午,深圳规土委、市监、住房局、公安局、税务局等十大部门联合发布了《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显示,将严厉打击楼市乱象。此次主要是联合整顿投机炒房、开发商及中介的违法违规现象。

  重要信息如下:

  一、工作重点

  1.投机炒房行为

  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2.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利用开发企业市场优势地位,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益;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3.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个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收取“茶水费”、“好处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4.房地产虚假广告

  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曲解房地产政策误导购房者;发布未取得许可或者备案的广告,承诺为购房者办理户口、升学、房产升值等事项。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2018年7月

  2.组织实施:2018年7月-12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工作)

  3.总结巩固:2018年12月底

  重庆房管局联合公安发文: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

  同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造谣传谣、炒卖房号、非法集资、造假骗贷等予以严厉打击,惩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重点整治和打击以下9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五)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六)“一房多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八)威胁人身安全。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九)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其他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这次重庆房管局和公安局的联合行动,将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4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房地产领域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的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2018年11月20日前,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要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查处情况)。此外,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名单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起到震慑作用。

  通知要求,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据通知明确整治打击的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7至12月集中开展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工作,深入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于重庆公安局介入楼市调控,相关人士指出,与此前通过经济处罚、约谈、通报、停止办理网签等行政手段相比,公安部门介入能够让违法违规的房企、机构和个人得到更确切的实质性惩罚。

  29城公安局或将跟进

  据了解,此前住建部、公安部等七部委曾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该文件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厦门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庆公安局此次介入楼市调控,可视为对七部委发文的一个回应。

  8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辽宁沈阳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要求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有关收取“茶水费”“指标费”等违法行为,在许多城市屡见不鲜。以重庆为例:

  今年7月,重庆市惩处了一例变相收取“茶水费”的行为。据报道,重庆房管局查处一名社会人员冒充重庆某开发商员工,以“选房费”等由头,违规收取15户购房者每户4万元共计60万元费用的案件,并当即依相关法律法规将涉案人员移交公安机关。

  重庆卫视6月报道,重庆某在销楼盘向购房者额外收取了茶水费、好处费,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不等。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存在违法行为。

  有民众向重庆璧山区政府投诉,有开发商向购房者征收“茶水费”(或指标费)。

  根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的数据,7月,全国楼市调控密集程度刷新历史纪录,合计超过60个城市,发布了超过70次各类型房地产调控政策。截至目前,房地产调控次数已经高达280次。

  来源:房掌柜综合新浪房产、中新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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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黎转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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