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万科A发布公告显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姝威称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但未清盘,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对此,钜盛华声明如下:七个资管计划已于2017年11月份和12月份分别到期,经过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各方已就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九个资管计划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事项做出了约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投资。
公告截图
今日早间,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致信证监会及刘士余主席,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刘姝威在信中指出,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9%。
刘姝威表示,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刘姝威还指出,至今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清盘。“我恳请证监会严格执行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决维护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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